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而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成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重要举措和途径。截止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已经建立起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职学生资助政策
1.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本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 500 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 1000 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2.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 13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 20 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 3000 元。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 9 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4.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学生,二年级开始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5.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开始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6.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入我院后,可向学校申请学费资助。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职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7.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在校期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8.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就读我院高职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助标准:免(补助)学费每生每年3500元;扶贫专项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按学期发放,500元/学期/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高职学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均按规定标准暂不收取学费,待资助对象经扶贫部门审定确认后予以资助。
9.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可利用业余时间申请参加。
10.校内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资助经费,设立院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减免学费等资助项目。
11.绿色通道。被录取入学、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三、中职(技)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费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标准是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方式是学校减免。
2.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20%确定),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就读我院中职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助标准:免(补助)教科书费每生每年400元;免(补助)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针对住宿学生);扶贫专项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按学期发放,500元/学期/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中职学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均按规定标准暂不收取书费400元和住宿费500元,待资助对象经扶贫部门审定确认后予以资助。
4.校内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资助经费,设立院内奖学金、伙食补贴等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