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省委宣传部 省委统战部 省民宗委关于命名2023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黔民宗发〔2023〕13号),我院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各方面,教育引导全院师生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建共享共有精神家园。2023年,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系(部)、各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全院师生的共同参与下,党委统战部牵头成功申报2023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下一步,学院党委将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中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融”的导向,突出职教特色,创新形式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切实把示范创建作为我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新起点,不断推动高校民族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提升共同体建设新成效,形成民族团结特色品牌,发挥民族团结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推动我院省级“双高”校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贡献安职力量。
(文:李思娴)